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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使用协议 》

1. 特别提示
1.1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电子六所)及其主办的电子技术应用网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电子技术应用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 服务内容
2.1
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电子技术应用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博客、小组、问答、设计实例、资料下载、资讯等。
2.2
电子技术应用网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例如资料下载等)为需要一定费用(或积分)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该等网络服务需要向电子技术应用网支付一定的费用(或积分),我们称之为有偿网络服务。对于需要一定费用(或积分)的有偿网络服务,电子技术应用网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或积分),用户才能使用该有偿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或积分),则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有偿网络服务。
2.3
用户理解,电子技术应用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需要一定费用(或积分)的有偿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电子技术应用网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需要一定费用(或积分)的有偿网络服务,电子技术应用网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有偿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有偿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电子技术应用网支付的服务费(或积分),电子技术应用网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有偿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或积分)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或积分)退还给该用户。
3.2
用户理解,电子技术应用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电子技术应用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电子技术应用网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电子技术应用网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4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网络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4.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申请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时,必须向电子技术应用网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电子技术应用网。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用户同意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电子技术应用网网站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用户同意接受电子技术应用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4
对于用户通过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小组、问答、相册)上传到电子技术应用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电子技术应用网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5
用户在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侵犯电子技术应用网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电子技术应用网许可的商业广告;
(5) 不得利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不得利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8) 不得利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电子技术应用网的行为;
4.6
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对用户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电子技术应用网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电子技术应用网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7
电子技术应用网针对某些特定的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5. 知识产权
5.1
电子技术应用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电子技术应用网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5.2
电子技术应用网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6. 隐私保护
保护用户隐私是电子技术应用网的一项基本政策,电子技术应用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电子技术应用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5
为维护电子技术应用网的合法权益。
6.6
电子技术应用网一般在您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您的可辨认个人身份的信息。我们网站的某些区域需要注册,您必须提供个人信息才能访问这些区域。当您参与抽奖或竞赛、填写调查问卷或订阅我们的杂志或电子新闻时,我们会要求您提供诸如电子邮件地址、姓名、电话和邮寄地址。我们也有可能征求其他人口性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代表我们收集,他们仅能在电子技术应用网的指示下使用这些信息。 电子技术应用网使用这些信息来为您提供您所要求的服务。如果您订阅了我们的杂志,我们有可能用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来给您发确认函,给您的邮寄地址发送您订阅的杂志。同样,如果您参与在线抽奖,如果您中了奖,我们将使用该信息通知您。当电子技术应用网推出新的服务或第三方请求电子技术应用网代表他们向用户进行推广时,我们也可能用您提供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离线方式与您联络。如果您不想收到我们发送的电子邮件,请点击邮件底部的退订链接。 如果您在我们的社区平台上发布信息,那些信息将是公开的,我们无法控制他人如何使用那些信息。
此外,电子技术应用网在下列情况下有可能会将您的可辨认个人身份的信息提供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1) 当您在我们的某个网站注册后,您搜索了某些产品信息或点击了某个网站,您的信息有可能被透露给第三方;
(2) 我们使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替我们提供产品、服务或功能(例如发送邮件、电子新闻或处理订阅申请),我们会要求这些服务提供商同意并遵守您的可辨认个人身份的信息的保密条款,不可将您的信息用作其他用途;
(3) 我们授权第三方,例如提供我们认为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的广告商,使用我们的用户邮寄名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向他们提供您的电子邮件地址);
(4) 我们事先与您联系过并告知您我们有可能代表第三方向您发送电子邮件,而您并没有拒绝接受这样的邮件;
(5) 您将个人信息透露给某个电子技术应用网控股的实体时(在此情况下,当一个实体控制另一个20%或以上的股权时便视为控股);
(6) 我们需要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例如我们要收回您拖欠我们的款项);
(7) 我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义务程序,或与本隐私声明适用的网站从事的所有或部分业务的出售、并购、转移、交换或其他产权处置(不论是资产、股票或其他)相关的。
电子技术应用网还与具有良好信誉的第三方共享有关我们的网站用户的网站使用信息,其目的是制定将来的推广计划和更新统计报告中的访问者信息。
(8) 我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义务程序,或与本隐私声明适用的网站从事的所有或部分业务的出售、并购、转移、交换或其他产权处置(不论是资产、股票或其他)相关的。
6.7 Cookie
电子技术应用网(或代表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有可能在您的计算机中放置cookie并读取他们。Cookie是很小的一段数据(常常包含一个独特的标记),从一个网站的计算机发送到您的浏览器,存到您的计算机硬盘中。电子技术应用网用cookie来了解网站的使用状况,改进我们网站的内容和功能。
我们有可能使用cookie来控制广告的显示、跟踪网站的使用规律、传递文章内容、记录订阅申请和将信息个性化。
我们的cookie有可能包含可辨认个人身份的信息,而且这些cookie有可能如前面提到的那样与第三方共享。
电子技术应用网(或代表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还可能使用cookie来收集关于网站用户的匿名总体信息。我们有可能与我们的潜在及目前商业伙伴、广告商和其他第三方为了任何商业用途来共享这些总体的用户信息。
我们的一些广告商也可能给您放置cookie。对于这些由广告商放置的cookie我们没有任何控制权。
如果您不想收到cookie,大多数Web浏览器都包含一个选项,令您能拒收cookie。然而,如果您把浏览器设置为拒收cookie状态,我们的网站的有些部分有可能不能有效工作。
6.8 IP地址
您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通常与您进入互联网的地方相关联,例如您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您的公司或学校。我们有可能使用您的IP地址来帮助我们诊断我们服务器的问题、收集广义的人口信息和管理我们的网站。

7. 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电子技术应用网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电子技术应用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电子技术应用网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3
电子技术应用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电子技术应用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电子技术应用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电子技术应用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电子技术应用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用户同意,对于电子技术应用网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电子技术应用网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电子技术应用网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电子技术应用网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电子技术应用网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6
用户转发或发送到本网站上的任何资料、信息或通信信息被认为是非机密的,网站没有任何通讯保密方面的义务。本网站禁止用户发送或转送任何非法的具有威肋、中伤、诽谤、淫秽、色情内容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资料、信息和言论。对于上述内容引起的法律责任,本所及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其全部责任应由用户承担。

8. 违约赔偿
8.1
如因电子技术应用网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电子技术应用网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电子技术应用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电子技术应用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协议修改
9.1
电子技术应用网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电子技术应用网将会直接在电子技术应用网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电子技术应用网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电子技术应用网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电子技术应用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电子技术应用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 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电子技术应用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用户对于电子技术应用网的通知应当通过电子技术应用网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1.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电子技术应用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