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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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研究

2020-12-15
作者:倪惠康,何菲
来源:2020年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第2期

0    引言

当今,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使得数据信息开始充斥于个人生活中,开启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互联网原本具有极强的匿名性,但当大数据时代来临,经年累月沉淀在互联网中的无数的个人信息性也变得不堪一击。个体被细化成为一个个数据包的集合体,被各种数据不停画像,最终将成为大数据时代的“透明人”。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大数据时代里备受关注。在法律层面,201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给予极大关切;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议事日程,相关立法呼之欲出;2019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发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利用网络开展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等活动”提出要求。在市场监督层面,2019年1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针对各类应用程序中存在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展开全国范围的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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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倪惠康,何菲

(1.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上海 200011; 2.华东理工大学信息办,上海 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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