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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 医疗信息化软件行业研究报告

2016-04-01

  行业基本情况

  (一)软件行业概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以及各地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工信部负责制订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和行业规章制度,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此外,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分别从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等方面对行业进行宏观指导,国家版权局负责本行业知识产权相关的保护工作。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律机构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协调;为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受工信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代表会员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行业信息的交流与协调,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2)行业管理体制

  1)软件行业我国软件行业实行认证制度,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实行登记制度认证。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管理全国软件企业的认定工作。省级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工作,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医疗卫生行业我国医疗卫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原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承接原国家卫生部职责,包括:推进医药卫生体质改革,组织制定医药卫生行业相关政策和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等。医疗卫生行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原卫生部制定的有管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是本行业的重要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3)行业主要法规软件行业作为“十二五”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为推动软件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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