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应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 业界动态 > 首部无人机飞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将分级分类管理

首部无人机飞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将分级分类管理

2018-01-31
关键词: 无人机

  中国航空报讯: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国家工信部和民用航空局对外征求意见,同时对意见稿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国家级无人机飞行管理专项法规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环境等关键环节,区分总则、无人机系统、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空域、飞行运行、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7章59条规定。管理对象全面覆盖各类无人机,范围由250克以下至150千克以上,包含民用、警用、军用等不同类别;囊括全生命周期、涵盖设计制造、产品适航、运行规范、人员管理、事后查处等一系列环节。

  《征求意见稿》主要规范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的管理,模型航空器管理规则授权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无人机的概念,将无人机分为两级三类五型;明确了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和轻型、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的划设原则,规定了无人机隔离空域的申请条件,以及具备混合飞行的相关要求,基本满足了各类无人机飞行空域需求。另外,《征求意见稿》突破现行“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规定,对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对符合条件的植保无人机给予了特殊政策,包括配置特许空域、免予计划申请等。


本站内容除特别声明的原创文章之外,转载内容只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联系确认版权者。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便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联系电话:010-82306118;邮箱:aet@chinaa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