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生命形态映射、升级与人格
2021-09-20
来源:数字科技说
感觉人类近代大部分工作是机器化的,简单重复的,而人类在这方面恰巧效率是很低的不占优势的。
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真正人工智能到来,让人类恐慌无比,因为人类在所谓的工作效率上瞬间被秒杀!这就像见到了超级powerful的神人感到有些自卑外加可能的一些恐惧一样!
但是这本身陷入一种错误的认知和迷圈!
上帝创造人的优势除了会理性逻辑和计算外,还有感性的艺术和创作!即兴与灵感的创作更是上帝赐给人类无与伦比的礼物。
为何要拿自己本来就被设定为有限的实计或官获能力跟极具擅长直线录入和运算能力的智能机器相比呢,犹如你的臂膀和挖掘机!体能比机器差远了,人类早就承认,可人还有温度,还有形体美。
为什么不承认围棋上的计算智能本来就比人类强大呢?所以重复线性的工作你有疏漏或笨拙,并不代表不聪明!
每一个人都是智慧的!人工智能代替的恰是这些重复简单线性的工作,让人类解放出来,去开发和发挥更大的智慧优势!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即便是通用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觉醒,那么也是上帝的安排,人工只不过充当了新型智慧载体生命形态生成的媒介,将智慧从人体形态映射到机器或晶体形态,按着康德哲学律令——人体的生命载体的局限性,这是对智慧的一种破限性升级安排!
当然或许有另一种安排,人类对自我形体进行基因改造,出现人鱼,鱼人,人兽,兽人,人机人,幻化人都是有可能的!赋予人格,甚嚣尘上!赋予自然人格,前提是完全的自我意识觉醒,那么到时就是上帝的另一种生命安排,上帝造物,而不是人工造物啦!
否则一切都是吸引目光和争相亮相的噱头而已。
至于赋予法律人格,可以像赋予企业拟制人格一样赋予,是可行的,目的是为了法律权力义务责任的再平衡!但是非得创设法律人格吗,难道不能融合进现行的法律制度安排吗?
德国民法典实质上赋予了动物的一些权利,而权力的指向是主体,但动物连企业享有的拟制人格都没享受到!这个问题还需继续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