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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科学事业费将按重大项目方式实施

2016-08-10

       日前印发《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的设置、组织管理科学事业费部分支出 之间可调剂使用等内容,从而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推动高校创新能力建设,规范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科学将坚持 “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原则,重点支持能够引领科技发展方向、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优化政策环境的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按重大项目方式组织实施。

  《办法》中提到,在项目设置方面,将根据目标和定位,将重大项目分别设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重大科技项目生成、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三类。

  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为核心,开展高校牵头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学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大科学工程、全球顶级科学家工作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的顶层设计、重点培育和开放共享。

  重大科技项目生成,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引领科技前沿抢占制高点,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为目标,开展系统性、战略性研究,提出国家(国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建议。

  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政策问题开展系统化研究,形成重大战略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办法》将实行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且实行预算制。每年9月前完成下一年度指南编制和发布,12月底前完成申报和立 项。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可择优滚动支持。科技司按年度拨付项目经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复预算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项目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其他需要调整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依托单位审准,报科技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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