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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也能成功:马化腾屡试不爽,腾讯却无人能告倒

2018-04-06

腾讯的“借鉴”模式,就是利用庞大的用户量和腾讯强大的产品管理能力,发现市场上的好创意,然后自己做一个差不多的,甚至体验更好的产品出来。用户可不管你是不是原创,只要好用就行。所以,腾讯公司的这种策略屡试不爽,大获成功。

对于这种模式,讨厌腾讯的人会说腾讯抄袭。说腾讯是行业流氓。但是腾讯自己和亲近腾讯的人会以“微创新”形容。在互联网行业,互相参考借鉴的确很普遍,产品优化决定成败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只不过腾讯的主要业务都存在这个情况,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早期的腾讯攻击性比较强,什么都想自己做,树敌很多。因此,“抄袭者”、“创新流氓”的标签就被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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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的腾讯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抄袭”这个标签还没有彻底撕下来的。严格来说,从法律角度讲,腾讯不是抄袭,他们的策略是没有问题的。除非直接抄代码,一般情况下,借鉴行为,法律很难责罚。法律要讲证据,要讲规范,认定“抄袭”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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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腾讯也被告过,当初的ICQ告QICQ,结果改成了QQ才没事了,只不过后来的ICQ却死了;泡泡堂告QQ堂,证据不足,败了;马化腾说:我只是做了别人也在做的行业,你并没有证据证明我抄袭。其实互联网本就是一个创新的行业,微创新更是常见,学习优秀的,加以改进,投入资金支持该产品的后续更新,很难界定学习和抄袭的界限,所以没有十足的把握,别人还是不愿走这一步。

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初360大战QQ一事,当初的360没有现在这么庞大,直接对腾讯开始宣战,因为腾讯推出的腾讯管家这个功能和360管家几乎一模一样,事情闹的很大,最后工信部出面解决,不过腾讯好像胜诉了。

腾讯一直在模仿,从未被超越。一直在借鉴别人的灵感,之后自己加工完成,变成新的东西推广出来,更可怕的,推广出来的东西将之前得到灵感的东西几乎打压至死,这样的游戏大家见的也不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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