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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44个中国军工企业加强出口管制

2018-08-03
关键词: 中国电子

8月1日,美国商务部表示,在原有《出口管理条例》基础上,对中国44个企业(8个实体加36个附属机构)实施出口限制。从具体清单可以看出,全属于军工行业。 


美国政府认为,这些企业实施或参与了与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相抵触的活动。《出口管理条例》确定的企业包括:中国航天科技产业公司第二学院及其十三个下属机构;中国电子产品技术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以及两个下属机构;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38研究所及下属的7个机构;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进出口公司; 以及中国华腾工业等。


该管理条例将对与上述名单中所列的中国实体有贸易关系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包括直接贸易、转口贸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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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4个中国机构/部门包括了8个机构和旗下的36个附属机构(subordinate institution),他们集中以军工研究机构居多,分别是: 1)中国航天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2研究院,以及旗下13个附属机构;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3研究所,以及旗下12个附属机构;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4研究所,以及旗下2个附属机构; 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8研究所,以及旗下7个附属机构; 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5研究所,以及旗下2个附属机构; 6)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华腾工业有限公司; 8)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消息一出,有人惊呼“贸易战升级!美国要对中国进行技术封锁了!”,也有人冷静表示“这事儿很正常,美国三十年前就在做了”。


美国进出口管制已经有百年历史,早在1917年的一百年前,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颁布了“对敌贸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禁止美国与敌对国家进行贸易往来,随后全球便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兴盛与结束。 到了1949年,在二战结束后,美国又颁布了“出口控制法”(Export Control Act),将贸易管制的法令从战争期间扩展到和平时期,试图遏制苏联及盟国在二战后的工业重建。 


后来,苏美冷战打响,在此期间美国陆续出台并完善了更具体的出口管制法规,比如“武器出口管制法”等。而在1979年,中越战争爆发,美国正式颁布“出口管理法”(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进一步全面管制美国的技术与产品出口贸易,并在冷战期间与北约等盟国在全球范围内推行。 1979年推行的“出口管理法”本应在2001年8月失效,不过随着美国政府对其不断的修正与延期,这一法令至今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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