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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华要求移出美出口管制清单 否认危害国家安全

2019-01-27

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5日公告,已向美国商务部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提交信函,声明晋华准备递交正式申诉,要求移出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 晋华称,为更充分了解和解决美国商务部的顾虑,信函同时也要求美国商务部提供其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做出将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决定所依据的文件材料。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晋华希望澄清公司并不存在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风险,并说明公司始终一以贯之地遵守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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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将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美国商务部称,晋华即将完成DRAM量产,该技术可能源自美国,且将威胁到为美国军方提供此类芯片的供应商的生存。 随后,美国司法部也宣布,对晋华及其台湾合作伙伴联电提起诉讼,指控这两家企业涉嫌窃取美国美光科技的智慧财产权和商业机密。 晋华是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晋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的先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此前晋华已纳入大陆「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根据规划,晋华原预定于2018年9月投产,月产能为六万片。 在美国商务部公告两天后,晋华技术合作伙伴、联电也发布声明,表示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技术。上海《第一财经》称,2016年5月,晋华与联电签署技术合作协定,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由晋华支付技术报酬金,开发出的DRAM技术成果,将由双方共同拥有。 针对美方指控,去年11月3日晚间,晋华正式回应称,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大陆半导体行业研究机构芯谋研究首席分析师顾文军表示,中国是美光最大市场,贡献美光逾半数销售额。或许之前美光在中国的一次禁售判决是导火索,导致美光在上海和西安的裁员,进而与美国政府沟通,针对晋华提出这项禁售令。 去年7月,福州中院判定美光科技26种晶片产品在中国遭临时禁售。此前,联电、晋华、美光三者之间的纷争就不断升级。 今年1月10日,晋华称,针对其2018年9月在美国加州北部地方法院受到的指控,向法院做出无罪抗辩。晋华将向法庭陈述案情,证明其业务的开展始终秉承着最高诚信标准。 晋华称,已聘请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其在美国进行法律事务、游说、公共关系方面的工作,共同致力于争取将晋华从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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