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应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 业界动态 > 三部委发布公告: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部委发布公告: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2021-05-15
来源:与非网

  与非网5月14日讯,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调整了相关标准,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从政策驱动转为市场驱动。

  根据《公告》: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变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现就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9753-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8386.1-2021)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号,以下简称第172号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如下调整: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时,Y=0.0112×m+0.4;1000kg1600时,Y=0.0048×m+8.60。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新能源汽车专家孙恒政表示,以上标准看起来不高,但是都得“真材实料”。因为从2021年起,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由现行的NEDC(欧洲续航测试标准)变成WLTC(全球轻型汽车测试循环)。

  “NEDC测试路况与人们日常驾驶情况不一样,而WLTC测试方法更贴近消费者日常生活驾驶习惯,测试里程数更真实。”北京氢华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伟斌表示。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满足标准更新的要求不会有太大问题。”孙恒政表示,“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来说,新测试循环标准的推出,意味着新能源鼓励政策更加贴近我国乘用车实际应用工况,有利于引导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相应技术路线的产品升级,可以看作是原政策的升级版本。”

  “在补贴大幅减少,直至退出的情况下,减免购置税措施还会发挥主要作用。新能源汽车汽车应该基于用户需求,在低能耗技术上做出更多创新和突破。”孙恒政说。


本站内容除特别声明的原创文章之外,转载内容只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联系确认版权者。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便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联系电话:010-82306118;邮箱:aet@chinaa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