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应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信与网络 > 业界动态 > 个人信息保护法,今日起实施

个人信息保护法,今日起实施

2021-11-02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法共8章74条,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网络安全所所长刘权对记者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个人权益的保护构建了基本法律框架,也为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了具体的合规指引,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在数据领域的立法体系。

  针对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设备等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出回应,包括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针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消费者个人特征用于商业营销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予明确禁止,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专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促进信息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权属权益,未来互联网平台利用个人信息需要从用户获取授权,也将在使用、存储过程中承担更多信息保护的责任。




电子技术图片.png

本站内容除特别声明的原创文章之外,转载内容只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联系确认版权者。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便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联系电话:010-82306118;邮箱:aet@chinaa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