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标识码: A
DOI: 10.19358/j.issn.2097-1788.2023.02.005
引用格式: 蚁继靖.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经济学分析[J].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2023,42(2):31-37.
0 引言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社会危害性日益突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2021年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总报告》显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2022年我国网民较为关注的三大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之一。2022年最高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从严追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共起诉3 436人,同比上升51.3%,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 000余件,将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惩治力度。目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数量高发、增长速度快、地域分布不均衡、犯罪黑数大、隐蔽程度高、打击难度大的特点,严重影响我国数字生态环境和网民的幸福感、安全感指数。综上可得,有效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建设“数字中国”、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环境进程中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理性人假设是犯罪经济学的理论基础[1-2]。当犯罪收益高于预期成本,行为人往往倾向于实施犯罪行为,反之道理亦然。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从单个犯罪主体演变为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等有组织犯罪,成员之间的分工更具精确性和具有计划性,犯罪手段的专业化程度更高,且常伴随有巨大的经济收益[3]。因此,可运用犯罪经济学的方法对其加以分析。
基于以上观点,本文借助犯罪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模型和需求弹性理论,分析目前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成因和司法治理实践状况。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共734份)为数据来源,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筛选得到不同月份、省市区的判决书(580份),采用内容分析法,以职业、年龄、文化程度、犯罪目的、犯罪行为类型、被判处刑罚等为变量,形成基础的研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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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蚁继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10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