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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TC公布英飞凌起诉英诺赛科“337调查”初步结果!

2025-12-04
来源:芯智讯

12月3日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公布了针对英飞凌起诉中国氮化镓(GaN)大厂英诺赛科(Innoscience)侵犯其四项专利的“337调查”初步结果。有意思的是,英飞凌和英诺赛科均发布公告说自己获得了胜利。

案件起因

早在2024年3月14日,英飞凌就宣布,已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对英诺赛科及其美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英飞凌的氮化镓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核心专利,美国专利号US 9,899,481“电子元件和开关电路”)。

2024年7月23日,英飞凌扩大了其在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对英诺赛科及其美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诉讼范围,新增了三项与氮化镓相关的专利侵权指控:美国专利号US 8,686,562(“耐火金属氮化物封端的电触点及其制造方法”)、US 9,070,755(“具有凸起漏极指状端接的晶体管”)和US 8,264,003(“合并级联晶体管”)。这三项专利与此前已存在争议的美国专利号9,899,481(“电子元件和开关电路”)共同构成侵权指控。

2024年7月26日,英飞凌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中国氮化镓(GaN)芯片厂商英诺赛科及其子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侵犯了其四项专利,违反了美国337条款。英飞凌寻求永久禁令。随后在2024年8月,美国ITC宣布对该案件启动调查。

2025年4月,英飞凌撤回了涉案的四项专利中的美国专利号US 8,264,003(“合并级联晶体管”)的请求,以及美国专利号US 9,899,481(“电子元件和开关电路”)中的一项权利要求。

英飞凌:我们获胜了

美国东部时间12月2日,英飞凌发布新闻稿称,美国ITC初步裁定英诺赛科侵犯了英飞凌拥有的一项氮化镓(GaN)技术专利(US 9,899,481)。

此外,在初步裁定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认,英飞凌在向该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中所主张的两项专利皆具有法律效力(US 9,899,481和US 9,070,755)。本案的核心在于英诺赛科未经授权使用英飞凌受专利保护的GaN技术。

美国ITC最终裁决预计将于2026年4月2日发布,若这项初步裁决最终获得确认,将导致英诺赛科涉嫌侵权的产品被禁止进口至美国。

英飞凌科技高级副总裁、氮化镓业务线负责人Johannes Schoiswohl表示:“此次裁决再次印证了英飞凌知识产权的强大实力,也彰显了我们坚决捍卫专利组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我们将持续致力于推动创新与半导体技术进步,以应对全球最紧迫的挑战,推动从低碳化到数字化的转型。”

英诺赛科:我们也取得了胜利

北京时间12月3日,英诺赛科发布自愿公告称,本公司在与英飞凌的诉讼案中取得胜利。

公告称,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12月2日,针对英飞凌对英诺赛科发起的337调查案件,美国ITC发布裁决结果公布:在涉案的两项专利中,ITC裁定其中一项专利英诺赛科完全不侵权,另一项专利英诺赛科的规避设计方案(当前产品正在使用的设计方案)完全不侵权。

英诺赛科表示,此次ITC的裁决进一步明确了英诺赛科相关知识产权状态,并将为其在未来的全球化发展扫清障碍。本公司将持续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并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的硅基氮化镓功率解决方案。

到底谁获胜了?

显然,英飞凌和英诺赛科的公告都只说了美国ITC初步裁决当中对自己有利的一面。

美国ITC初步裁定英诺赛科侵犯了英飞凌的US 9,899,481专利,并认定英飞凌US 9,899,481和US 9,070,755专利有效,但是也认为英诺赛科未侵犯US 9,070,755专利。

至于英飞凌核心的US 9,899,481专利,英诺赛科此前曾对该核心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认为该专利并未涵盖氮化镓功率半导体的基本方面,而是与氮化镓晶体管的封装有关。英诺赛科在2024年6月还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就英飞凌的US 9,899,481专利提起专利无效请求(IPR)。但从初步的裁决结果来看,目前该专利仍被认定有效。

不过,英诺赛科强调,其当前产品正在使用的设计方案,已经规避了英飞凌的专利,因此当前的产品并不侵权。

总的来看,美国ITC的初步裁决对于英飞凌和英诺赛科双方来说,确实是各有一些好消息和坏消息。美国ITC初步裁定英诺赛科侵犯了英飞凌的US 9,899,481专利,如果后续2026年4月2日发布的最终裁决维持现状,那么对于英诺赛科虽然会带来一些不利,但是对其现有的产品并不会带来多大影响。

小结:

从目前英飞凌与英诺赛科之间的专利诉讼来看,由于英飞凌分别在美国和德国的诉讼的裁决当中均取得了一项专利侵权的认定,英诺赛科似乎略处于下风。

不过,在美国ITC及德国法院的最终裁决公布前后,英诺赛科与英飞凌有可能会达成和解。

作为参照,此前三星针对京东方的专利侵权诉讼,就在美国ITC最终裁决公布之前,双方就顺利达成了和解,并各自撤回了在全球多国的诉讼。

以下按时间线对主要争端节点做简要盘点:

2024-03 美、德双线出击:英飞凌先在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起诉英诺赛科侵犯其 US9,899,481 等四项 GaN 专利,同时向 ITC 申请 337 调查,要求禁止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随后于 6 月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三件专利侵权诉讼,并在纽伦堡 PCIM 展会期间拿到临时禁令,禁止英诺赛科在展台上展示被诉产品 。

2024-08 德国一审初胜:慕尼黑地方法院在 8 月 1 日作出一审判决(案号 21 O 13132/24),认定英诺赛科部分 GaN 产品侵犯英飞凌德国专利 DE102014113465B4,禁止其在德国销售、许诺销售或制造侵权产品,并须赔偿损失。英诺赛科随后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起专利无效诉讼予以反击。

2025-04 英飞凌在美“撤二留二”:英飞凌主动在 ITC 程序中撤回两件专利(US8,264,003、US8,686,562)的全部主张,仅保留 US9,899,481 与 US9,070,755 继续推进;美国专利商标局亦驳回了英诺赛科对后两件专利的无效挑战,英飞凌在剩余专利上暂时占据优势。

2025-05 中国战场开辟:英诺赛科年初向苏州中院提起两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英飞凌中国子公司及其代理商侵犯其 202311774650.7 和 202211387983.X 号 GaN 专利。5 月 9 日,江苏高院终审裁定驳回英飞凌的管辖权异议,确认苏州中院对两案具有管辖权,为后续实体审理铺平道路 。

2025-08 中国局审英飞凌败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维持英诺赛科上述两项中国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有效,驳回英飞凌的无效请求;英诺赛科随即宣告“在中国战场先下一城”。

2025-12 ITC 初裁“各说各话”:美国 ITC 公布初步裁定:一方面认定英诺赛科侵犯了英飞凌 US9,899,481 号专利,并确认 US9,899,481 与 US9,070,755 两件专利有效;另一方面英飞凌已撤回部分权利要求,最终是否发布进口禁令仍需等待 2026 年 4 月的终裁。双方均发布公告宣称自己“获胜” 。

截至目前,英飞凌在德国取得一审胜诉但尚未终局,在美国保留两项核心专利继续推进;英诺赛科则在中国赢得专利有效性防守并展开侵权反诉,全球三地诉讼仍在同步进行,短期难言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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