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GSMA:6G网络所需中频段频谱是当前三倍 日前,代表全球移动生态系统的GSMA发布了题为《2040年愿景:面向未来移动连接的频谱》(Vision 2040: Spectrum for the Future of Mobile Connectivity)的研究报告。 这是一份针对即将到来的“6G”时代频谱需求的全球综合评估报告。报告得出结论:为满足数据、AI赋能型服务及先进数字应用的激增需求,新一代6G网络所需中频段频谱可能达到当前常规可用量的三倍。到2035年至2040年,各国平均需2-3GHz中频段频谱,以满足高需求城市地区的移动网络容量需求,其中高需求国家则需2.5-4GHz。 最新资讯 App隐私协议现状调查:保障安全的“权利书”,还是窃取信息的“任意门” 数字时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生活紧密交织。手机应用程序(App)因其便捷性、专业性等优势,被广泛运用于日常生活、专业服务和社会治理等多领域,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隐患。近年来,App违规违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事件频发,有报告显示,超七成App存在过度索权行为,即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获取用户隐私权限,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如何平衡信息化、数字化发展需求与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光明日报与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络治理研究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对1036人进行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并对15类150款App的隐私协议状况进行分析,就个人用户对App隐私协议的使用体验、App隐私协议对用户信息权益侵害的具体表现,以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平台监管、保护个人信息提出建议。 发表于:8/28/2021 实时进化的 AI 网络安全,安全大数据是关键 在网络安全领域,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安全产品已成为数字时代下安全发展的新趋势,两者的有效结合能够加强网络风险的自动化预测、识别、响应、处置能力。但人工智能技术需有效融入安全产品,对网络风险进行自动化的预测、识别、响应、处置,AI 算法和模型必须获取到海量且多维的安全大数据,不断地进行“训练”和“验证”,才能进行有效的“思考”和作出最优的“决策”,得以实时进化,方能具备真正的智能安全。 发表于:8/28/2021 最高检: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专门设立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范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职责。 发表于:8/28/2021 全国人大法工委杨合庆:个人信息保护法十大亮点权威解读 经过三次审议,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8/28/2021 浅谈扬州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习近平在 2014 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第三条指出:“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从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同步发展,夯实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网络安全和智慧城市建设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用得安全的信息服务。 发表于:8/28/2021 共建车联网安全生态,360发布“车联网安全守护计划” 随着国家相关部委接连出台车联网安全相关标准体系以及法规条例,对健全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助力车企应对安全新挑战,化解车企转型中遇到的安全难题,8月23日,360政企安全集团正式发布“车联网安全守护计划”,将逐步开放车端IDPS能力及相关源码,并免费提供SaaS化VSoC监测服务,以满足国内外法规标准要求和车企的安全监测需求,提升企业对汽车的安全监测及资产管理能力、网络安全响应与防护能力,助力车企建立自有的汽车安全运营体系。 发表于:8/28/202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GDPR的个人信息权利对比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是个人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进行了充分规定。参考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代表的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个人的权利种类基本一致。通过原则性条款明确了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以及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第四十四条);具体规定了查阅、复制权,可携带权(第四十五条),更正补充权(第四十六条),删除权(第四十七条),要求解释权(第四十八条)。对于自然人死亡的,也明确了其近亲属行使相关权利的规定。 发表于:8/28/2021 国新办举行吹风会 5部门负责人解答《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相关问题 8月2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孙蔚敏、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司法部立法一局负责人张耀明出席吹风会,介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表于:8/28/2021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发现15款违法移动应用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5款移动应用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 发表于:8/28/2021 无锡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安全体系为疫情数据保驾护航 禄口机场疫情发生后,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急、最重要的任务来抓,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指挥部数据组牵头工作,成立了疫情数据安全工作小组,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安全体系对疫情数据全面管控,筑牢了疫情防控数据防线,全力保障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发表于:8/28/2021 «…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2573…»